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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民企自救行动引发法律风波,企业家被控犯罪

2026-10-17 4302

在新疆双河红番茄制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双河红公司”),生产线停工,百余名工人被遣散,整个厂区显得冷冷清清。作为一家在短短三年内由招商引资成立的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”,双河红公司如今的困境令人叹息。由于资金链断裂,双河红公司于2024年陷入危机,法定代表人柳为民进行了“自救”,通过物资抵债和成立新公司等方式,盘活了企业核心资产,使得大量工人免于失业。然而,2026年1月,柳为民因涉嫌“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”被捕,他的企业自救措施如今成为被审查的“犯罪事实”,再次将企业推向困境。

双河红公司曾是新疆双河市的“明星企业”,官方媒体对其进行过多次宣传,称其为博州地区最大的番茄制品企业,年产值可达3亿元,并提供200个就业岗位。但好景不长,因股东间的争执,双河红公司于2024年陷入财务危机。种某德作为一位股东,反对银行贷款来解决公司资金短缺,而这让双河红公司失去了重要的融资渠道。

在经营困境中,柳为民决定采取“极限自救”,不仅通过旧债务再融资,还通过成立新公司继承债权,用以物抵债的方式清偿公司债务。他设立了双河丰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,租用原公司的设施,成功将停滞的企业重新启动,并在2025年实现了2378万的净利润。

然而,持有少数股份的种某德对柳为民的自救措施提出了民事诉讼,指控其侵犯公司资产,要求撤销相关决策。尽管法院早前判决认为柳为民的行为合法,但高院于2025年再次判决撤销这些决议。柳为民因此被控犯罪并被羁押,长久以来力求拯救企业的努力如今却将他推入了法律的漩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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